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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哪些提案与循环经济息息相关?

  全国两会如期而至,循环经济发展作为会议上的热点话题,一直都是代表们关注的重点领域。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不乏诸多与循环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声音。本文梳理了部分代表委员们关于再生资源发票开具、有色金属再生利用、化工产业绿色发展、可再生能源税收政策、绿色消费、生物降解材料推广等方面的提案内容,以飨读者。

  全国政协委员宋鑫: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行业健康发展生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宋鑫建议,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行业健康发展生态,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全产业链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5G等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政府监管能力。扩大危险废弃物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范围。加大资源循环利用行业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出台财政补贴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退役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同时,他建议,加强资源循环利用科技布局,持续将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布局国家重点实验室,设立相关科研专项,推动废矿物油加氢工艺及催化剂、废旧锂离子动力电池拆解及梯度利用、规模化退役光伏组件回收与资源化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鼓励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设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和协同创新创业平台,推动技术转移和创新成果转化。

  全国人大代表陈虹:建议出台汽车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规划

  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今年主要聚焦“助力落实双碳战略目标”,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体系。

  他表示,汽车业助力落实“双碳”目标,不仅要继续扩大新能源产品的普及,还要在生产端和使用端共同发力,推动全产业链实现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建立健全支持汽车产业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希望尽快出台汽车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规划,加快推进汽车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并通过持续丰富政策工具箱,与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积分政策等有效衔接,进一步降低制造、流通、使用等环节的成本。另一方面,加强产业链布局与低碳技术研发创新,对锂、钴等上游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与掌控,保证产业链安全;推动“官产学研”各方形成合力,通过技术孵化、项目示范等方式,加快清洁能源、绿色制造等技术落地,以及原材料的循环利用。

  同时,陈虹还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车使用端的支持力度,如持续完善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提供充电电费优惠等,进一步形成鼓励低碳产品消费的氛围。

  全国政协委员李景虹:建议将废塑料化学循环作为国家塑料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化学系教授李景虹在今年准备了5份提案,其中3份提案聚焦废塑料的污染治理问题。

  李景虹表示,废塑料化学循环不仅可以“吃掉”物理回收吃不掉的塑料废料,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废旧塑料的高值化利用,变废为宝;同时有助于减少生产原生料所需的化石原料的消耗,避免塑料焚烧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碳,从而降低塑料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目前,发达国家众多国际领先石化企业将废塑料化学循环作为其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碳中和目标的重要路径之一。据有关机构预测,2030年,全球化学循环处理将从目前的1%提升至13%。

  李景虹表示,近年来,废塑料循环产业由于配套政策不健全,技术和产品开发难度较大,造成项目从落地、建设、运营不确定性大、产品质量、生产过程安全环保均难以保障,导致国家对该行业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性措施。若要全面释放化学循环技术商业化潜力,仍需解决一些重要的政策问题。对此,李景虹建议,将化学循环作为环保型新兴产业及国家塑料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为化学循环产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第一,从顶层设计上,明确化学循环是塑料废弃物综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第二,鼓励并规范化学循环产品的终端应用。第三,打通原料端瓶颈,优化废塑料分类回收体系。第四,设立一批废塑料化学循环示范工程,支持重点石化企业新建或利用现有装置开展工业化示范,特别是要鼓励上下游产业链联合的全闭环循环示范项目。第五,鼓励化学循环技术研发创新,推动建立产学研结合、产业链协作的创新生态体系。支持不同路线的先进化学循环技术以及复合材料化学循环利用技术等的开发应用。

  全国政协委员马永生:建立产业供需联盟,规范废塑料化学循环市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董事长、党组书记马永生提交了《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废弃塑料及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力度的建议》。马永生表示,当前,我国工业固废及废弃塑料循环利用效率不高,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亟待加快解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加大废弃塑料及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力度,他提出四条建议:

  一是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一方面加快推进绿色产品设计、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高效治理相结合,形成系统的减污降碳和循环利用模式。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加大统筹力度,支持大型工业企业,与掌握垃圾资源的市政部门建立废塑料供货关系,与快递、外卖、化妆品、食品、家电、汽车等塑料制品用户建立产业供需联盟,形成完整产业链,规范废塑料化学循环市场。

  二是强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科技支撑。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产学研攻关,推广利用水泥、电力、化工、钢铁工艺装置协同处置工业固废;鼓励易回收、易再生塑料推广使用,降低废塑料化学循环难度及成本,并根据产品碳减排情况,对废塑料化学循环技术予以碳税优惠。

  三是加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建议围绕国家发展战略,提升重点区域、流域和重点类别工业固废的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大型集团企业参与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我国工业固废规模化集中化高值化利用。

  四是完善引导监管政策和标准体系。出台引导资源转换、全产业链疏通、财税扶持、市场调控、鼓励废塑料化学循环等方面的政策,制定相关技术规范、产品标准,保障固废综合利用渠道和产品销路。同时,加快与废塑料化学循环生产过程安全环保及产品质量相关的标准、认证及法律法规的制定。

  全国政协委员马国湘:大力推广全生物降解新材料,积极培育循环经济发展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马国湘为解决塑料污染,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言献策。马国湘介绍,全生物降解新材料具备强度高、水溶性好、环保性、卫生性、抗静电性、气体阻隔性、高透光性、耐油及耐化学药品、可印刷性、热封性等十大性能优势,具备全方位替代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应用价值。这种材料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污染,还可随着生产流程的不断推进萃取出多种微量元素。使用废弃后,在自然的土壤条件下,能被自然界的生物酶降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做到零残留、零污染,从源头上解决了秸秆焚烧造成的“黑色污染”和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带来的“白色污染”问题。

  马国湘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不断完善全国范围的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建议有关部门尽早对全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进行调研和检测,不断完善全国范围的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标准体系,推动国际互认机制的建立,形成具有中国影响力的检测与认证中心,对各地给予指导。

  二、实施试点推行法。可发挥全国各地农村合作社的积极作用,实现人民共同富裕,让绿色产业变为可增值的环保事业,让生态工业变为可增产的生态循环经济,为乡村振兴助力。

  三、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建议将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关联项目建设纳入全国各地重点产业扶持范围,对全生物降解材料企业采用阶段性奖励支持方式,并加大对全生物降解材料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

  四、支持技术融合创新攻关,支持全生物降解材料推广应用。推动全生物降解材料研发机构和龙头企业融合,鼓励全生物降解材料企业承担原料改性、产品研发等领域技术攻关,拓宽成果转化应用范围,畅通全生物降解材料产品销售渠道。与此同时,鼓励消费者自觉选用绿色环保全生物降解材料产品,鼓励电商、快递、外卖等企业采购使用性能达标的全生物降解材料产品,对使用不可降解塑料的消费者和企业征收附加消费税,以尽早实现全生物降解材料全场景应用。

  全国人大代表周云杰:数字赋能循环经济,加速双碳战略落地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周云杰提交了《关于引领循环经济新发展、实现双碳战略新愿景的建议》。周云杰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路径”。

  对于在循环经济发展中更好地推动“双碳”战略落地,周云杰建议,“推动企业构建网络化、动态化的碳排放管理体系,加快降低单位产能碳排放量”“加速实现光伏等规模化应用,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

  基于企业实践和行业发展,周云杰建议强化国家级再循环产业大数据平台建设,“结合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鼓励全行业企业上平台、用平台,构建智能、高效、可追溯、线上线下融合的循环经济全流程闭环体系”。

  针对循环经济各环节企业存在回收环节,企业税负较重等痛点,周云杰建议,加快打通废旧资源回收、拆解、再利用全产业链条,解决各环节发展难题:在回收端,规范回收主体和渠道,出台进一步的税收支持政策;在拆解端,建立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动态调整机制,利用区块链技术赋能名单企业的经营追溯、信用评价;在再利用端,制订鼓励使用再生材料的标准和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洪杰:重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票开具问题,推动“第一张发票”落地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洪杰在两会期间提出建议,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洪杰表示,目前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还存在着回收网点空间分布不合理、回收与加工利用环节不匹配、低值可回收物回收难、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等问题。“特别是再生资源行业企业反馈的缺少‘第一张发票’,这长期困扰行业健康发展。”洪杰表示,再生资源回收来源大概两个方面:一是居民、商贩;二是产业废料和个体从业者。但上述两方面都不能开具合规的增值税发票,这使得回收企业的增值税链条断裂,导致回收行业企业税负压力过大,更为严重的是导致回收企业成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行为的重灾区。

  为此,洪杰建议应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及回收体系建设。在中心城区的边缘区域及偏远山区、农村等,按照园区、社区、农村、城镇等设置集中回收点,健全网点建设规范标准,结合发展就业,设置网点专岗管理员,增强生活垃圾分类及收储的对接。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同时针对城市规范,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集散中心等纳入城市规范及配套,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序规范发展。

  此外,洪杰还建议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综合管理协调机制,针对集中网点、分拣中心、集散中心,建立集中点的储存、运输及利用的监督机制和规范要求,完善收集等各网点的法规及标准,加大监管力度,促进两网融合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指导督促机制,加强工作联动。

  同时,洪杰认为可以通过“政府引导、国企牵头、市场运作”模式,引进社会资本运营进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设置准入门槛与补偿机制,制定资源回收行业的税务机制,正面鼓励及引导其回收企业、利用企业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和辐射效应,提升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资源化率、减量化率。

  “我还建议发挥龙头企业在再生资源回收的带头作用,鼓励企业内部源头管控,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与储存,通过市场调动作用,区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管控及审核企业末端垃圾收储及利用单位的资质与门槛,提升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洪杰如是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舒心:再生资源企业税负偏高,建议创新税前扣除方式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金澳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舒心建议,再生资源行业的税收政策应进一步优化。舒心分析,目前再生资源产业存在的税负困难主要有:

  企业所得税税前成本列支困难。目前,全国各地再生资源企业约绝大多数原料是从消费者、个体户购买,卖方不能开具发票,废金属收购企业无法开具收购发票或自制收购凭证作为成本列支凭证,导致企业没有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为取得抵扣凭证,再生资源企业只能通过第三方有税前扣除凭证的企业委托收购,造成收购企业税负上升,形成税务风险,限制了再生资源产业健康发展。同时,有些企业为保证能回收到废旧资源,自行承担代征税款,增加了运营成本。

  再生资源企业税负较高。虽然河南、江西等省针对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出台了税收县级留成按一定比例奖补企业的扶持政策,间接降低了企业的实际税负。但从全国来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从自然人购买的废旧物资没有增值税进项可供抵扣,有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总税负达14%左右,高于一般行业税负水平,不利于再生资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为此,舒心建议:

  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再生资源增值税优惠政策。一是国家有关部门应修订再生资源增值税优惠政策,加大增值税退补比例,将再生资源回收环节纳入增值税优惠范畴。二是应创新税前扣除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产业税负偏高和企业成本列支凭证问题。

  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制定并出台统一政策。税务部门可总结河南、湖北、江西等地税务部门的有效做法,制定并出台全国性的统一政策。

  将再生资源企业纳入绿色制造配套供应商范围。一是工信部等有关部门应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将再生资源企业纳入绿色制造配套供应商支持范围。二是应支持、指导企业积极申报工信部绿色制造示范项目、申报国家废钢铁行业准入,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涵养税源,增加地方税收。一是财政部门应参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制 定并出台再生资源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和财政办法,指导各省区市财政适当提高市、县级政府留成比例,保障一定比例税收留成奖补税收贡献突出企业,提高企业竞争力,涵养税源,增加地方税收。二是应降低门槛,把再生资源项目纳入贷款贴息范围,并支持建设国家级再生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金流、物流、票据流交易全过程监管,做到实时监控、数据可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促进行业整体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何金碧:资源循环推动产业升级,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

  今年两会期间,何金碧提出具体建议称,有色金属资源循环是促进我国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我国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强化法律和政策保障,从顶层设计将再生有色金属的制造、回收进行制度化规定,为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纳入循环经济给予强大的制度支持,促进我国经济绿色循环发展。为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提高再生有色金属产量,何金碧提出了具体建议。

  首先,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构建竞争力导向的政策体系。强化法律和政策保障,推进国内回收和国外进口、财税等配套政策的制定、调整和实施工作。包括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优先开发利用国内外再生有色金属原料。为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纳入循环经济“十四五”规划给予支持。二是提高原料保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国内、国外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及进口配套政策力度,形成再生有色金属原料全球储备。三是优化完善税收政策,修订《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降低回收利用企业税收风险及税负。同时,可通过为再生金属产品的使用企业降低税负的方式倒逼产业快速发展。

  其次,进一步加快产业升级,提高产业整体运行质量。锻造产业链供应链长板,补齐科技研发短板,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一是鼓励企业采取合作、联合、重组的方式组建规模较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联合体,提高产业的集约化程度;淘汰资源利用率低、产品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二是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进一步提高再生有色金属产品的技术含量,解决加工利用过程排放控制与固废资源化难题。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关联产业合作体系,重点支持电子、交通、建材等领域再生金属材料的替代应用,推动绿色产品的研发与认证。

  此外,要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形成与国内产业转型升级良性互动。加强与国际行业间的经贸合作,强化供应链的稳定性,同时引进科技研发机构等优质生产要素,搭建技术共享新平台。将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列入区域间、国家间绿色产业政府合作项目,通过合作共建的方式在原料出口地建立再生金属产业园,依托产业园增强海外城市矿产就地转化加工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武钢:建议财税金融齐发力,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金风科技董事长武钢也带来了他的“双碳”提案。

  武钢建议,进一步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财税政策,在可再生能源行业率先试点贷款利息增值税抵扣;率先试点风力发电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全面退还政策;继续实施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将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临时占用耕地税调整为建成后根据实际占地及复垦情况征收。

  武钢还建议财政部针对储能设备制造、零部件生产、储能项目建设运营实行“三免三减半”等税收优惠;对进口储能设备和原材料的,免征进口关税;出台引导绿色能源消费及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允许个人购买绿证准予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购买绿证费用允许企业享受所得税100%加计扣除优惠、企业销售绿证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企业通过节能减排和碳汇获得的碳排放权交易所得免征所得税。

  武钢指出,自双碳目标提出后,各商业银行陆续出具了绿色金融相关的管理办法和业务品种,但存在绿色信贷项目认定模式、口径不一致,在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降低再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绿色贷款投入比例、补贴确权贷款用途灵活性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武钢建议,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及评价标准,出台绿色信贷的监管激励措施。具体来看,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降低再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规定绿色贷款投入比例,并逐年提升;提高补贴确权贷款用途灵活性。

  全国政协委员朱建民:加快化工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多年来,朱建民始终密切关注我国化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致力于二氧化碳资源化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利用发展,曾多次提案建言国家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

  朱建民的提案得到国家相关部委高度重视,其中,工信部在与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协商后,在给他的提案答复中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创新激励等方式,引导化工新材料企业聚焦薄弱环节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攻克补短板技术,稳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石油和化工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2%左右。对化工行业来讲,‘双碳’战略是挑战更是机遇,在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方面,化学化工科技工作者和企业家有很多文章可做。”朱建民说。

  为此,朱建民今年将提出《关于推动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提案》和《关于支持二氧化碳资源化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发展的提案》,同时还将就支持辽宁建设世界级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基地等提交相关提案。

  骆驼股份董事长刘长来:聚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产业转型升级任重道远,能源体系建设不可或缺,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是企业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刘长来建议,政府进一步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同时,构建绿色产业链,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方面提供支持,并为绿色产业提供财税支持和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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